各学院、系(部):
我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拟定于2016年2月29日开学并正式上课,教学18周含集中实训2周。现将有关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1、11月18日前各系(除基础部)按培养计划将下学期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训项目)分专业填表报教务处。(填写表一各栏目)
2、11月25日前教务处根据培养计划,核准各系上报的开设课程,并将协调、核准情况及时反馈到系(部)。
3、各学院、系(部)根据核准反馈的内容按要求分专业填写教学任务通知书下达到拟聘教师(填写表二)。
4、12月7日前(第13周)各学院、系(部)教务员汇总好由任课教师填写的任务返回表(表三) 及兼课任课教师申请表(表五)非专任教师上课申请表(表六),填写教材选定表(表四)报教务处。(注意优先选用适合高职教学的教材)
5、12月28日前教务处汇同各学院、系(部)教务员编制下学期各专业课程表。
6、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程教学时间,安排周三下午或周五下午第5-6节,为公共选修课开设时间。
请各学院、系(部)按以上环节及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备注:相关附表有所更新(具体见OA),请按新表填写有关内容)